第四個自立

當福音進入新土地,教會成立之後,最常被問的一個問題是:這些年輕教會有沒有權利詮釋聖經,發展自己的神學?

當一個未得之地的新教會成立,大多數的初信者只有單純的一顆心,對宣教士所講的神學照單全收。然而,到第二代、第三代的信徒,他們開始掙扎福音與傳統文化、新處境之間的張力。

事實上,世界各地的基督徒,早已在自己的文化處境中,發展出不同的神學回應。

🌟拉美神學(Latin American Theology):
拉丁美洲普遍存在軍事獨裁、社會貧窮與不公義。因此,神學家主張信仰與社會正義密不可分,基督徒要參與政治、經濟改革,以及上帝是窮人的神。

🌟印度神學(Indian Theology):
源自印度基督徒對殖民遺產與種姓制度的反思,以「達利特神學」(Dalit Theology)最為重要,強調:上帝特別與「達利特」(印度社會中被稱為「不可接觸者」的最底層群體)同在,耶穌的受苦與十字架經驗與達利特的苦難相連。

🌟非洲神學(African Theology):
興起於非洲去殖民化之後,非洲教會反思殖民基督教的遺產,嘗試「非洲化」信仰,強調:解放不僅是政治經濟的自由,也包括從殖民文化與種族歧視中被釋放,恢復非洲人的尊嚴與身分。

因此,宣教學家提出第四個自立——神學上的自立。當年輕教會有能力發展自己的本土神學,就是一間成熟的教會。

我們大都在教會內長大,被教導:只有單一的神學、只有一個詮釋聖經的方法,所有的偏離都是錯誤的。
所以,當我們發現誠實的、深刻委身的基督徒以不同方式詮釋聖經,會相當不敢置信。

我們習慣否認神學多元的存在,抓住一個確信——自己擁有全部的真理。我們不敢檢驗自己的神學基礎,否則會失去既有的安全感。
然而,詮釋聖經有不同的方法!

任何詮釋都是主觀的。當我們以自己的母語表達神學時,就產生了對聖經的主觀理解。
人類所發展出來的神學,都帶著他們獨特的歷史和文化處境。從神的眼光來看,我們所有人的神學只是對於神的部分理解而已。

💊開藥解方
「對著鏡子觀看,模糊不清」(林前13:12),並非是我們什麼都沒看見,而是看見了「部分」。
因此,神學的多元不是威脅,而是提醒我們:只有上帝擁有全貌的真理,我們都在有限中學習與祂相遇。


參考資料:保羅.赫伯特,《宣教士的必修課:知彼知己的人類學知識》,2019,台北市:橄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