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宣教小學堂】若偏離「這三個」指標,商宣也只是徒有其名!

 

作者/賴木森(新加坡福音自傳會主任)

本文取自《今日華人教會》2019年12月「攜手合作」一文,圖片來源

 

商業差傳(Business As Mission,下簡稱商差)這課題自洛桑會議後就成為近代宣教史上的熱門話題,光在搜尋引擎就有二萬多個關於此話題的詞條。這也是西方教會領先探討與發展的宣教理念與實踐的行動,因而產生了商差的種種理論與模式。雖然以《聖經》的角度來看,這不是近代宣教新趨勢的發明,因為早在《使徒行傳》的時代,保羅就以織帳棚的商業平臺來宣教(參徒十八1~3),他可以說是商差的啟迪者(inspirer)。

可惜福音傳遍西方國家時,持有二元論思維的西方人無法接納這一模式,因為他們認為主的聖工不能持有兩個焦點,即是要傳福音拯救人,又要經商謀利。這兩條毫無交集的軌道,使得這宣教策略在西方無法蓬勃發展。

直到二十世紀,基督教在近代宣教史中,如羅伯特.馬禮遜(Robert Morrison)需以商人身分才能駐紮澳門,之後許多宣教士陸陸續續以教育專業作商業平臺進入中國宣教。雖然當時還沒有商差這名詞或模式,但他們所做的可謂商差的啟蒙運動。普世宣教運動步入二十一世紀時,洛桑會議的發起者才勇於帶頭重新研討,肯定這以保羅的宣教理念為根據、並且行之有效的宣教模式。

可惜商差這名稱現在已被誤用及濫用了。因此近年來,有些學者認為商差此名詞毫無意義,因其不具備任何獨特性,所以稱之為國度事業(kingdom business)或屬靈投資(spiritual investments)更恰如其分,且涵蓋性更廣。倘若基督徒商人以從商的盈利支持宣教事工亦為商差,那麼這種理念早已在信徒中得到普及。那麼究竟甚麼是商差?

由於近年宣教大環境迅速變化,其面臨的挑戰與需要日益艱鉅,從而要求我們產生隨需而變的宣教策略加以應對。

商差策略

創啟宣教自上世紀以來已屢見不鮮。為了能進入某些封閉國家,商機變成進入其中的簽證或敲門磚。也因著國際經濟的轉變,商業活動成為跨國和跨文化傳福音的機會或平臺。

如今為宣教事工籌款已日益困難,再加上宣教工場的需要愈來愈龐大,與其和教會競爭有限的奉獻,商差成為可有效產生資源的途徑或解決宣教經費短缺的方法。

過去,商業活動被人認為是屬世的,如今則被視為可被神使用的宣教平臺之一。因此近年隨之孕育而生了以下五種商差模式:

一.商業與宣教(Business and missions),
二.商業支援宣教(Business for mission),
三.商業作為宣教的平臺(Business as a platform for missions),
四.商業內含有宣教(Business in mission),
五.商業即為宣教(Business as mission)。

以上五種商宣模式的分化原是為了凸顯它們之間的差異,但其分化也帶來更多的混淆,使人無法了解商差策略的目的與目標。因此本人認為無論是哪個模式,最重要的是必須具備某些不可或缺的成分,方可稱為商差。

因此本人建議回到洛桑會議給予商差的正式定義與範疇。本人認同洛桑會議給予商差的幾個重要定義性指標。接下來我會加以解釋及延伸。

商差定義性指標

洛桑會議定義的商差(註)是:
一.可盈利和可持續發展的各種商業活動。
二.特意以神國為由影響人群和國家宣教策略。
三.著重整全性地更新,並帶來經濟、社會、環境、屬靈等全方位的影響力。
四.關心世界最貧窮的人群和未得之民。

如何承接前述的四個洛桑指標?

第一,具有神的呼召與教會的差派。所有商差工人必須有神的呼召與差遣,才是被差派的宣教工人。宣教士是帶著神的使命參與宣教的人。無論在宣教工場的角色是商人、專業人士或全職傳道,他都必須很清楚是神差他完成祂的使命,其專業和生意只是他借助的身分或平臺。因此有神呼召作商差的人不單要有從商的知識,也必須帶著神工人的生命見證,以榮神的經商之道,透過一些基本宣教活動領人歸主。

第二,商差實際上是兼具商業性與福音性的活動。商業必須在其運作上有盈利及可持續性,因為那不純粹是事工,而是經商。在經商上若不能謀利,反而造成虧損,進而破產,那就無法榮耀神。若只有經商賺錢――提供宣教資源,卻沒有傳福音的活動,也稱不上商差。商差的商業活動不但需要有盈利,更重要的是接觸人群,並向他們傳福音。

第三,商差必須以整全福音的理念及策略施行,並且切實說服當地群體,如藉著製造更多就業機會、改善人民生活素質、促進環保,並帶來個人身心靈的醫治,從而帶動社區轉化(community transformation)。所以商差的整全性不僅體現在資源的引進,改善人民的生活素質,更是救人靈魂,帶來身心靈的轉變。特別在一些地域偏遠、基督徒稀少的地方,商差這種整全宣教方式不但能將福音帶給未得之民,還可以透過社區轉化帶給居民生命與生活上的轉變。

若偏離這三個指標,商差只局限於透過一系列宣教工場上的商業活動帶動資源,那麼也只是徒有其名。我想,今天的教會若要致力鼓勵和推動基督徒商人參與宣教,教會必須設定明確的商差定義與方向,幫助從商的弟兄姊妹以整全的視角,以傳福音為核心,帶給宣教工場的群體及個人靈魂體整全轉化。

以上關於商差的見解盼能拋磚引玉,帶動更多思索和探討,為從事商差的工人提供更明確的指標,並設定更為清楚的方向與目標。

https://www.lausanne.org/zh-hans/networks-zh/issue-networks-zh/商業宣教(下載日期:二○一九年八月十二日)。

思考問題

一.今天的華人教會如何呼籲、鼓勵並動員專業人士和商人投身商差?
二.神學院與教會如何配搭,以一些針對性的神學課程裝備專業人士,使他們能在宣教工場上有效參與宣教事工?
三.普世華人教會如何召集各教會的商人與專業人士成立商差聯絡網?